北京劳动维权律师网 深圳存量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7月1日起执行下调后利率
发布日期:2024-10-17 07:48 点击次数:173
来源 深圳特区报北京劳动维权律师网
5月19日,记者从市住房建设局获悉,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,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将从7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。5月18日(含)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。
中国人民银行决定,自2024年5月18日起,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.25个百分点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.35%和2.85%,5年以下(含5年)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.775%和3.325%。
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》第二十三条规定,公积金贷款发放后,遇国家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的,公积金中心应当按季度对贷款利率进行调整。
记者从市住房建设局获悉,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。5月18日之前,深圳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自2024年7月1日起开始执行调整后的利率。
2024年5月18日之前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以及2024年5月18日(含)之后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,均执行调整后的利率。
本次下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,缴存职工可从中获得多大的实惠?以一笔金额100万元、期限30年的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例,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方式,月供将由4270.16元降至4135.57元,减少约135元,总利息支出将减少4.85万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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